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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系列化地开展创建活动。目前全市还有省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标兵单位10个,市级文明单位121个。1990年跨入“全国双拥模范城”行列;199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36个小康城市之一,1994年进入全国55个人均GDP过万元的经济明星城市之列, 1995年位于全国84个经济明星城市的第64位;1995年跨入“全国卫生城市”;同年,被授予“全国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荣誉称号;199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小康城市”。
此后又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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