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换发
1、92版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换发(即有效期为5年的护照,使用4年半就可以办理换发)。依据公安部规定,92版护照不再延期,一律换发97版护照(2000年7月17日启用)。申请人凭护照和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贴2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白色),即可办理。
2、护照过期或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的,由本人办理换发,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户口迁入嘉峪关市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延期、换发、变更时,须提供护照、嘉峪关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护照需复印首页,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及2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白色),前来登记,经与原发照地核查发照情况后方可办理。
4、护照在有效期内,但签证页用完需换发。凭本人的护照和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交2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白色)换发护照。
5、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 按公安部规定,自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后办理换发。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交2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白色),并在A4纸上写出书面说明。
6、定居国外的原嘉峪关市居民临时回国申请护照换发,可凭原护照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提交填写完整、贴有一张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请表》即可办理。
7、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换发、变更时,须本人凭护照、嘉峪关市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护照首页复印件、提交填写完整、贴有一张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请表》前来登记,需与原发照地核查发照情况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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