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项目变更 进行换发或加注,须本人持原护照,填写完整、贴有一张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时,需提交变更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换发新护照。 (2)申请人使用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外文名字或汉语拼音不一致的,需提交前往国家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持照人姓名汉语拼音加为多音字,核实后可予以加注,以国家颁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