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三)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四)证件被损坏的;
  (五)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补发
   北京市居民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补发证件及签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一)持嘉峪关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本人书面遗失声明;
  (三)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嘉峪关市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嘉峪关市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三、特殊情况
 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四、证件过期
   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