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旅游者申请L签证
来华旅游的外国人应当持L签证入境,在签证标明的停留期内或者有效期内停留,超过期限在京停留的,须重新申请签证。
来华旅游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零次、一次签证,最多可以申请两次。
申请签证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住宿登记证明及L签证;
2.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 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来华看病或因其他私人事务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三个月以内的零次、一次入境签证,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签证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住宿登记证明及L签证;
2.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 来华看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 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