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扩大创卫成果,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嘉峪关市环卫局主要职责
①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②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和管理;
③负责市区道路及市政所辖居民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④负责城市水冲公厕及旱厕的管理、粪便清运(掏)管理及无害化处理;
⑤负责环卫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⑥受托清运建筑垃圾;
⑦受托清运属于“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
⑧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费用;
⑨负责指导、检查酒钢公司、铁路地区和农村三镇的环境卫生工作;
⑩积极创造条件,对下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向市场化经营过渡。